很久之前,不少學校總喜歡教導學生,要立志當總統、第二位孫中山。但是,在以後的年代,學校的「立志課」可是「改了課程」,引導學生立志當什麼、什麼職業。似乎,大家都察覺到,那些不著邊際的立志目標,根本是沒法實現的,所以便給學生一些實際的立志目標。其實,立志本身並沒有成功的必要,立志活動內藏着一個原意──是要給孩子一個向上、向善的推動力。所以,我跟別的孩子一樣,幼小立過志要當第二名孫中山。這個「目標」在當天下課前,已沒有堅持下去。可是,當我立過這一個志後,我發現我往後的一生中,堅持着要當一名正直、上進、並為國為民的人。想起聖經這樣說:求也得不着因為你妄求。可是,當我妄求要當孫中山後,上帝給我的,是一顆正直、上進、並為國為民的心。
正式來到妄求的議題上,我們是否因為某些事項是妄求而不求嗎?若果你真心想求的就只有妄求的一項,但卻因為這給常理認定為妄求而不求,反去求一些全會眾都認為應該求的事項;那可能會出現一種很奇怪的心態,就是你所求的,不是你想求的。若你所求的不是你想求的,當你祈求時,又在求什麼呢?索性不求!那於是──得不着因為你不求。於是聰明的,便給上帝一個開放式祈求,求得玄之又玄,或加上一句:按祢的旨意成就。有些人認為禱告要技巧,我覺得禱告要真誠。若那是你真正想得到的,縱然是妄求,仍要直求。不要只有你跟上帝獨處時,仍要虛偽。你需要的,是學會功課。一是讓上帝告訴你:那是妄求;一是願意放下你的主觀,願意接受上帝的任何安排。那才是生命的成長。
問題又來了!什麼是妄求?是否求難成的事就是妄求。但是上帝沒有難成的事,那麼什麼是妄求?最終的答案可是,上帝不給你的,那就是妄求。這只不過是事後孔明,可是在還未蓋棺論定之前,誰可知那是不是妄求?是不是因為常理說,那是天方夜譚、那事太難、明顯是為誰預備的,於是便定義那是妄求?但那不是說上帝沒有難成的事麼?
或許,真正的問題是,我們都落在一個難求與妄求的迷思當中,給這兩個概念愚弄了。我可以這樣地說明:當我們祈求着某東西時,往往求的是一些事項,而這些事項並不是某東西的原意。那些我們祈求之東西的原意是什麼呢?那就是真我的渴求、對世界的意義、及上帝的旨意。若我們能找到這些原意,就不要問那是難求或妄求,都只得直求。只是這些「原意」,往往給實體化成為某些事項,比如代禱事項。我們祈求,不是要按我們開出的事項清單交貨,而是處理我們的原意。所以上帝往往以另一方法回應我們,因為祂知道我們的原意。於是,祈求不再是一個問上帝要東西的行為,而是一個溝通的過程,藉此祈求者了解自己真實的需要、渴求。甚至,原來大家從來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些什麼,或什麼是最適合自己的。比方說:有人祈求要錢,這是一個事項。但當他在祈禱中,發現他的原意是要生存、安全及縱慾,那麼他才明白,上帝可以不按他的事項而給他錢,卻能滿足他的原意。但當他繼續禱告時,上帝仍不去滿足他。但在跟上帝溝通中,他發現自己原來不了解自己。他真正渴求的,不是縱慾,而是喜樂。當他真的認識到自己後,上帝就按他真我的渴求,給他真正想要的喜樂。於是,縱慾是一個妄求,但是在不執着祈求的事項下,並以開放的心跟上帝溝通與接受上帝的帶領下,祈求中縱有妄求的成份,都可以得到上帝預定美好的結果。
今天,我正經歷着一個很為難的處境。我正祈求一事發生,可是,祈禱多年了,這事仍然沒有實現,又沒有其他結果出現。我要求上帝告訴我,這只是一個妄求,卻沒有回應。可是那畢竟只是天方夜譚──我覺得。我無人、無物,又因為那事太難給我相信,而根本沒有為那事而走過該走的路。只是我不斷地給告知,我就這事還有未做的事。今天我只有繼續去做那未做的事,因為我確定這事對世界的意義。
在這一刻,我想到的,是我得相信上帝。在我的人生中,上帝哪裡有給過我們取巧性的回報呢?我要相信上帝對我一定好,所以應該繼續前行。最重要的,是我知道那祈求的原意是什麼。若這原意是正確的,就不要看見困難而放棄,並該繼續祈求。
幸虧,我愛寫作,我留下了上帝聽我禱告,而給我所祈求的證據。只是,當上帝每次按我所求的給了我後,在其中又出現了新的景況,使我落在另一個困局中。我已知道,無論我祈求什麼,得着還是得不着,我都已經得着,就是主耶穌自己。因此,為了他朝我真的得着,或是今天仍未得着,甚至什麼都得不着,我只要一個祈求──求主規管我天天禱告依靠祂,並一直相信祂。因為,若上帝讓我成功,就是為了使我天天禱告倚靠祂,並一直把信心拋錨於祂。這就是一切!
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六日